冶金工程学院班主任选聘、管理、考核办法
2021-05-20 16:10  

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班主任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与管理

(一)院党委统一领导班主任工作,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具体负责,对全院班主任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二)学院党委负责班主任的聘用、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学院党政要关心、支持班主任工作,为班主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班主任选聘、培养和考核、奖惩等事项应提交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院每学年初将班主任名单及所带班级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处)和教务处备案。

二、选聘与条件

(一)学院实行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的工作制度,原则上一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

(二)班主任任期一般为1至4年,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学院鼓励班主任带满一届,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因特殊原因中途需变更者,应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三)学院要鼓励专任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如因教师数量不足,学院鼓励从管理干部中选聘。

(四)班主任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学生工作,思想道德素质好、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一定的教学业务水平或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学习与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学生成人成才。

三、职责与要求

(一)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班主任要与班级每一名学生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对学生进行个体辅导。班主任具体职责如下:

1.思想政治教育

(1)协同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参加主题班会、“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指导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定期分析班级学生的思想情况。

(2)做好班级学生四年不间断的专业教育。

(3)参与推优入党等工作。

2.学风建设

(1)指导督查班级学风,建立学习制度,指导学生选课和课程学习,关心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

(2)指导班级参加“十佳百优”先进班集体创建,指导班级制订创建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做好学业生涯规划,并作个性化点评。

(3)积极参与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和创业指导。

3.管理服务

(1)参与指导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助学金评选推荐,参与评奖评优等工作。

(2)协同辅导员指导班级选拔、培养班委和团支部干部。

(3)针对存在思想、学业、心理等方面问题的学生,及时与辅导员沟通或向学院反映。积极与班级任课教师联系,向学院、任课教师反馈班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班主任工作要求

1.新任班主任应尽快熟悉本班全体学生,每学期至少与每个学生交谈一次。

2.班主任应尽快熟悉《学生手册》相关规章制度。

3.班主任应深入课堂、班级、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每学期至少深入宿舍2次,每学期召集班会或参加集体活动不少于2次。

4.班主任应按时参加学院的班主任例会,原则上班主任每季度应与所带班级辅导员做一次沟通交流。

5.班主任应规范填写的《安徽工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手册》,召开班会、组织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导班级工作等文字记录作为考核的依据。

四、培训与交流

(一)班主任培训工作以学院培训为主、校院两级组织实施。学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开展班主任工作报告会、交流研讨等培训活动。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培训工作,对新任班主任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坚持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专题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

(二)班主任工作培训内容。重点是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时事政策,学习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三)学院建立班主任例会制度。原则上每个学期至少召开1次年级班主任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听取意见,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五、考核与奖惩

(一)班主任考核工作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学院根据本办法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制订班主任工作考评办法,每学年一次组织实施。

班主任工作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情况(班级学生测评)占40%,班级实际工作效果(以班级学年平均学分绩、违纪等指标为准)占40%,学院领导测评占20%。

1.班主任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总评成绩确定),每年的10月份进行考核评定。优秀班主任总分不低于85分,总分为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原则上是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及一年以上。

2.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且无改进的班主任由学院撤消其班主任职务;对班级出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及有关法律法规现象的,取消该班主任当年评选“优秀班主任”资格。

3.班级学年评奖率小于10%或学籍处理率大于10%,取消该班级班主任当年评选“优秀班主任”资格。

(二)评选表彰院“优秀班主任”

学院每学年评选表彰院“优秀班主任”10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奖励500圆津贴。学院在考核评选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校“十佳班主任”人选(具体办法和评审细则另行制定)。

(三)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在考研、教学、课外科技创新中取得其他成绩的(如英语四、六级统考优胜班级等),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另行给予奖励。

(四)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学院要予以解聘,不发班主任工作津贴,不得在相应年度个人考核中评为“优秀”。在教师职称晋升中的应用,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冶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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