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9 浏览量: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自评是学校组织接受认证专业依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对专业的办学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学校应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的方法、自评报告的撰写要求参见《工程教育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上一篇:关于受理吉林大学机械工程等547个专业工程教育认证申请的通知
下一篇:工程教育认证办法
电话:0555-2311571 E-mail:yjxy@ahut.edu.cn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1530号秀山校区冶金楼 邮编:243032
Copyright © 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皖ICP备19010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