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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时间:2024-09-07 浏览量:

一、评选机构

冶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龙红明

成员:路壮志 龙红明 岳强 赵卓 夏云进 章小峰 何世伟 吕宁宁 徐其言 辛鑫 吴巍 范子豪(学生) 郭智云(学生)

二、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三、参评对象与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优良的道德情操和个人修养;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无课程学习成绩不合格、无重修重考;学业奖学金参照学校文件要求;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分项目及权重

《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版)》(安工大〔2020〕7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研究生〔2021〕7号)

五、评审程序

1.研究生申请(9月11日前)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填写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随申报材料等一同报送,其中复印件须经导师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随审批表等一同报送。

2.学院评审(9月20日前)

经学院研究生奖助理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评审结果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在学院网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如数上报学校。


冶金工程学院

20249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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