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安徽工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精神,充分发挥我院班主任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和管理
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有各系党支部书记组成工作小组。班主任工作小组负责班主任的日常管理。班主任的选用实行申报制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学院班主任工作小组选用聘任,同时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班主任考核、奖惩。
二、班主任津贴
由学校下拨的生均60元/年学生工作经费支出,按照每人1000元/年用于班主任基础津贴和奖励。
三、班主任考核
(一)每年9月份考核上一学年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考评满分为100分,对班主任工作所取得的实效、精力投入情况以及辅导员、各系书记评定意见进行综合考评,权重系数分别为:所带班级的平均学分绩等占40%(大一至大四还分别包括c语言通过率、四级通过率、创新获奖率、考研率及留级率),学生考评分占30%;辅导员评定意见占20%各系书记评定意见占10%。
(三)根据考评结果,分年级按考评得分排名,其中80%为合格,发放基础津贴每人900元/年;20%为优秀,发放基础津贴每人900元/年,奖励每人500元/年。
(四)按年度在年底发放津贴,在每年12月学院学生工作表彰时授予院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发放奖励。
(五)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对班级出现集体斗殴等重大恶性事件,因班主任没及时发现且问题出现后没有配合开展工作的,考核均按不合格处理,津贴按一半发放。对不适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建议辞去班主任职务。
本办法自2015年度起执行,由冶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冶金工程学院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