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六钢集团助学金”评选办法
2019-09-27 16:26  

六安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资助在校家庭贫困,勤奋学习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励在科技文化活动和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设立“六钢集团助学金”。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资助方(六安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院协商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资助对象:

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安徽籍大二至大四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成绩合格;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优先资助对象:

1.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父母一方去世的学生;

2.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医疗费开支数额巨大的;

3. 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

4.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不得参评对象:

1. 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2. 购买高档通讯工具、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物品的;

3. 经常高消费进餐,有抽烟、酗酒等高消费行为的。

已获得资助后一年内发现有以上行为的或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收回资助资金。

五、资助标准和可评名额

每年资助总额为5万元,具体资助分类如下:

1. 特别困难的学生10人,每人2000元,共计2万元。其中大二年级2人,大三年级3人,大四年级5人。

2. 一般困难的学生10人,每人1000元,共计1万元。其中大二年级2人,大三年级3人,大四年级5人。

3.资助学生科技文化活动2万元。用于科技活动讲座专家酬金200元/次,创新创业训练营班主任酬金;奖励学院本科学生发表学术论文(1000元/篇,限学生为第一作者)、授权发明专利(5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300元/项,限奖一项);奖励在校内文体比赛成绩优异的学院本科学生。

说明:(1)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及授权发明专利等成果如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的,所需费用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报销,在六钢集团助学金中不再重复奖励。

(2)资助费共2万,奖励额度根据每年奖励项目多少可适当调整。

六、申请和评审程序:

1.学生根据六钢集团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学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

3.公示结束后学院最终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资助方审批。

4. 学生科技文化活动情况,由学院直接统计汇总,报送资助方。

5.10月下旬进行颁发。

七、评选原则: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个人自愿申请与上下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2. 评选中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 推荐候选人选须经学院和资助方共同确定。

4. 本助学金不与我校其它社会助学金兼得。

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六安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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