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本科生导生制实施方案
2020-05-20 15:58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学院的办学工作,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现就实施本科生导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导生制是指选聘一批品行正、学业优、能力强的高年级优秀本科生担任新生的导生,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导生是学院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辅导员老师工作的有力助手。全面实施导生制有利于新生接受多层次、多样化的传帮带服务,也有利于导生锻炼能力、获得自我成长,是典型示范引领和学生自我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社会工作“基于需求,助人自助的理念,以朋辈教育为核心,以自主申请、自愿参与、共促进步为原则,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构建学生工作新体系,为广大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和全面发展提供形式多样的指导服务,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三、选聘条件与程序

学院为大一新生配备导生,并依据学生专业特点,在学生行政班级内,原则上按照每个行政班级设置导生岗位一名。各类导生优先在本专业内使用,服务期限1-2学年。

(一)选聘对象

二、三年级优秀在校学生,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

(二)选聘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较高,身心健康,乐观向上。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熟悉并能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律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良好的协作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素质综合测评名次位列班级前50%,且无挂科。

5.能够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选聘程序

学院每年7月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聘适量导生。选聘时要坚持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全面考察、择优选拔、保证质量的原则,具体程序为:

1.发布需求学院发布导生招聘通知,明确导生的职数、要求和工作安排等事项。

2.自愿报名有意愿的学生经所在班级辅导员和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冶金工程学院导生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3.组织推荐。班级辅导员根据学院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导生选聘,并提交《冶金工程学院导生岗位申请表》。

4.考察选聘。学院组织专门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选拔,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5.培训上岗。经公示无异议的导生,8月份参加校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后上岗工作。

四、工作职责与要求

导生应在学院统一管理下工作,接受辅导员具体工作指导,在服务学生成长需求中,承担相应职责,遵循工作要求,发挥积极作用。

(一)工作职责

1.思想引导。协助新生辅导员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目标,尽快适应大学。

2.学业指导。深入了解新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帮助新生培养良好的学习兴趣和习惯,指导新生做好大学生涯规划,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大学学习规律和节奏。

3.生活辅导协助辅导员做好贫困生资助、公寓管理等工作,提供日常事务咨询、生活指导,协助辅导员开展文明修身教育等。

4.问题疏导。熟悉学生家庭情况、个人特长等基本信息,了解和掌握他们思想问题、学习问题、心理问题和生活问题等,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5.其他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熟悉相关办事流程,深入理解并执行导生工作职责,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认真填写《导生工作手册》。

2.务实工作作风。加强与新生辅导员和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定期做好工作汇报,及时反映学生思想动态等。每周服务时间为5-8小时,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活动现场、网络等,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等。

3.优化工作方法。导生应突出“导的作用,切忌插手代办”“以管代导,切忌陷于琐碎的事务中,注重在服务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4.严肃工作纪律。带头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杜绝借工作之便向新生散播不当言论,严禁收受财物、接受宴请等。

五、管理与考核

导生的管理实行“学院统筹、辅导员负责”的工作模式,学院成立导生督导组,负责督导和培训;并负责选聘、培训、考核、评优等。

(一)培训培养

学院导生督导组负责导生上岗培训、专题培训等,并做好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二)考核评优

1.学院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并于每年6月份开展考核工作,按照学院导生数50%的比例评选“优秀导生”。

2.学院统一对“优秀导生”进行表彰嘉奖。

(三)工作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导生享受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的相关待遇,并优先推荐参加学年评优评先;对考核不合格的导生,应及时予以解聘。

六、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2020年6月-2021年2月)

学院于2020年6月开展试点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并在2020级新生开展导生制试点。

(二)总结完善(2021年6月)

学院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将工作总结于2021年6月底前报送学院。

(三)全面实施(2021年6月起)

要按照学院的要求对2021级及之后年级全面实施导生制度,强化过程指导与督查,将导生制度落到实处。将导生制实施情况纳入到学生工作年度考核以及“十佳班集体”评选范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