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与资源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2013-03-29 09:37  

为促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院的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工作规范化,保证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徽工业大学校务公开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院务公开的实施细则。

一、院务公开的意义和目的

实行院务公开有利于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为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实行院务公开要突出“公开、真实、监督”,其基本载体是全院教职工大会和教代会代表组。通过推行校务公开,达到切实加强学院的民主管理,拓宽教职工参与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带动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切实加强学院的各项制度建设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除有关保密和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其他院内事务原则上都应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学院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及需要由教职工和学生监督执行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

3、学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负责人的任免;

4、学院财务收支情况;

5、学院较大项目的招标及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情况;

6、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考核、人事调配、评优晋级、奖惩、院内分配、职工福利等);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学生评优、推先、选干、奖学金、困难资助、就业派遣等);

8、其他师生员工关心并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教代会。学院二级教代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在教代会代表组上公开。

2、院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日常需要公开的院务重要信息,公布学校设立的意见箱和有关监督电话。

3、情况通报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基层负责人、各学术委员会、教授博士等骨干教师、民主党派人士和学生各团体等不同类型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1、确定公开内容与形式: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公开内容并确定公开形式。

2、进行公开: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和确定的公开形式,逐项进行报告、通报、张榜公布。

3、意见收集、反馈与整改:在教代会代表组上公开的事项,由代表组根据相应的职权和程序,形成决议决定提交执行或提出整改意见提交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利用其他形式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或公开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单位整改、答复。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再次公布,并征求各方面意见。

4、资料保存:院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有关资料立卷存档,并确定专人保管,以备检查。

5、监督检查: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对每次院务公开的内容真实性、程序规范性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积极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保证院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院党政领导、党委纪委委员、工会主席和院办主任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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