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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冶金工程学院新入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

 

各党支部,系、中心: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冶金工程学院新入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冶金工程学院新入职青年教师

教学能力提升实施办法(试行)

 

为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尽快提高新入职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充分发挥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融入科研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院新入职未满3年的青年教师。

2.为夯实专业基础、锻炼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学院须为新入职的青年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院教学督导专家担任其导师(为期2年)。督导专家负责指导和协助青年教师站稳讲台,引导青年教师做好职业发展规划,协助学院开展规划认证,并跟踪、检查有关规划落实情况,每学年向院领导和教务处提交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进展报告及考核意见。

3.新入职的青年教师,第一年原则上不独立承担主讲课程。在正式承担课程主讲任务之前,必须先承担该课程助教1次,或承担该课程的实验工作,经学院检查与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承担该课程。

4.新入职的青年散师,依据其专业特长,允许跨系室承担课程,三年内原则上每学年不得安排超过2门必修课程。

5.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学习讲课技巧,练好教学基本功。

6.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程)实践,为期至三个月以上,提高自身的工程实践能力。

7.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同时促进自身快速成长。

8.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应积极融入学院相关科研团队,积极申报各类科研课题,优先支持申报校级青年基金项目。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工作专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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