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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与资源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学院建立的为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理论政策水平和促进全院理论学习的专门学习组织。中心组主要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必要时扩大到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和科级干部等基层负责同志参加,接受学校党委中心学习组的指导。

二、中心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制订学习计划、布置学习任务和进行学习总结。院长要同样重视和带头参加中心组学习。党委秘书或由党委指定的专人担任学习秘书,协助组长负责召集、考勤、记录等具体的组织工作。

三、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政策和任务、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制度法规等。中心学习组有年度和学期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时间、形式、任务和责任落实。

四、中心学习组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集中学习主要是围绕专题集体学习讨论,每次集中学习预先明确中心发言人。学习形式生动多样,包括辅导讲座、音像报告、社会实践等。

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学期不少于2次。原则上不得挤占学习时间和更改统一安排的学习内容。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六、中心学习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以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和内容的落实,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集体学习有记录,个人自学要有笔记,学习完毕要有心得体会,小结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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