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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钢之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02        浏览: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决定设立“钢之家奖学金”。根据资助方(上海钢之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资助方(上海钢之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和学院友好协商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钢之家奖学金评选的原则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个人自愿申请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2. 评选中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 推荐候选人选须经学院评选小组和资助方(上海钢之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确定,并于学院范围公示。

二、钢之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

钢之家奖学金是资助方(上海钢之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资助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钢之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等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爱护公物,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分绩75分以上,无不及格补考课程,第二课堂成绩在年级前30%以上。

4.同等条件下,以下优先照顾。

(1)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2)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工作成绩突出者;

(3)在文化、体育等活动中为学校或院(系)争得荣誉或表现突出者;

(4)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类学术和学科竞赛,并获得名次者;

(5)积极参加课内外科技活动,表现突出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7)创新意识强,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开发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在创造发明方面获得专利者;

(8)有到资助方公司工作意向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钢之家奖学金: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或学院“六杜绝”,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有生活铺张浪费现象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及将所得奖学金用于请客、娱乐等非正常消费者。

3. 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4. 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者。

四、钢之家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和可评名额

钢之家奖学金在我院设立的资助总额为2万元,具体资助标准:一等奖学金1人, 3000元;二等奖学金2人,每人1000元;三等奖学金10人,每人500元,共计1万元。奖励学生科技文化活动、获得专利等单项奖每项200元,共计1万元。

五、钢之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程序

1.学生根据钢之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于每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年级申请钢之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最终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评审后的推荐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

3.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学院将钢之家奖学金的最终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资助方(上海钢之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审批。

4.12月上旬进行颁奖。

五、有关要求

1.钢之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体现了社会企业对我院品学兼优学生的关怀,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钢之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各年级对申请学生的条件严格的审查,全面了解,确保学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各年级的评选推荐工作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年级评选领导小组并具体负责年级的推荐工作,推荐名单要报经院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钢之家奖学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学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如发现获奖学生有用奖学金请客、抽烟酗酒或购买高档消费品等铺张浪费行为的,除取消其获奖荣誉称号外,还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5.凡接受钢之家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同时公司鼓励受资助学生在寒暑假期间以勤工俭学或社会实践的性质在公司实习,公司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六、本评选办法由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上海钢之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学院

上海钢之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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